品牌動態(tài)
一、標準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按正常維護條件使用的民用室內木地板的有關術語和定義、基本規(guī)定、面層檢驗規(guī)范及保修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對正常維護條件使用的民用室內木地板保修期內的面層檢驗,亦適用于在保修期內地板狀態(tài)改變而引起的爭議和仲裁。
本標準不適用于保溫、地熱、防靜電、防輻射、體育場所等特殊要求的木地板鋪設驗收。
二、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三、基本規(guī)定
1、保修期:在正常維護條件下使用或裝飾工程竣工后未使用,保修期至少為一年。若經營施工企業(yè)對保修期有更長的承諾,應以供需雙方地板保修合同為準。
2、民用室內木地板包括:
?。?)實木地板(包括企口地板、平口地板、拼花地板、指接地板、集成地板等);
?。?)實木復合地板(包括三層實木復合地板和多層實木復合地板);
?。?)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強化木地板);
(4)竹地板。
3、正常維護包括:
?。?)定期清潔、打蠟(不含強化木地板),局部臟跡可用清潔劑清洗;
?。?)用不滴水的拖布順地板方向拖擦,避免含水率劇增;
?。?)防止陽光長期曝曬;
(4)室內濕度≤40%時,應采取加濕措施;室內濕度≥100%時應通風排濕;
?。?)搬動重物、家具等,以抬動為宜,勿要拖曳。
4、非正常維護與意外損壞包括:
?。?)未能或未完全按正常維護保養(yǎng)屬非正常維護;
(2)鋪設竣工后,不能保持正常通風;
?。?)用水沖洗木地板或水源冒漏,滲入地板基層。
四、面層檢驗規(guī)范
1、瓦片變形:尺寸允許落差≤1.2mm/塊。檢測超標地板局部應更換。
2、起拱:應按5.2檢驗。超標后,應待地面基層干燥后,用原來地板鋪設,局部修復后應保證在5.2規(guī)定的尺寸允許偏差范圍內。
3、藍變(黑變):按面積計算:每塊≤10%。超標地板應更換。
4、蟲蛀:發(fā)現(xiàn)蟲蛀應更換地板。若個別地板尚未連片蟲蛀,由施工方負責免費更換地板。若大面積地板蟲蛀屬維護責任,由用戶負責。須有償更換地板。
5、開裂(含端裂、板面裂):開裂寬≤o.3mm,開裂長≤地板長的4%。超標地板更換。
6、漆面質量:鼓泡、麻點、龜裂、皺皮等,按板面面積≤5%。超標地板局部更換。
7、板面破損:局部表皮剝落,板面硬傷:劃痕、碰痕、香煙燙灼痕、刀痕等均屬非正常維護,用戶應加強維護。
8、板面泛白:除強化木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須施工方負責更換外,其他油漆地板皆屬正常磨損,用戶應加強維護。
9、分層:強化木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不允許分層,分層應更換。
五、保修義務
地板保修竣工后,委托雙方(用戶方與施工方)應及時對修復地板面層驗收,對鋪設總體質量、服務質量等予以評定。施工方應在地板保修卡(單)上作修復登記,用戶簽字認可。施工方在剩余保修期內,有繼續(xù)保修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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